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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1-07-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经中央同意,中组部、中宣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2011年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的学习教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方式,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重要途径。把这项工作抓出成效,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感,学习和运用党的历史经验提高治国理政本领,不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正确认识党的历史,牢固树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中共党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基本学习教材;把《青少年学习中共党史丛书》等作为广大青少年的基本读物。要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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