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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7-0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党支部、各处、所: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根据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院党委聚焦重点节日、重要问题,强化日常执纪监督,落实中共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五一”端午节点,严防“四风”反弹。各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短信、微信等方式早介入、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要求。领导班子、各处、所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管好队伍。“五一”端午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超标准公务接待、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二、严格执行值班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认真落实院关于领导班子节假日电话值班的制度。中层以上干部节日期间离开本市须向分管院长报备。

三、多种方式并举增强监督合力。我院将运用党内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各处、所要在抓好教育的基础上,搞好自查自纠,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四、从严执纪,严格责任追究。领导班子成员、各处、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管好自己、敢抓敢管带好班子、严格要求管好队伍,积极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院党委将严格执纪,坚决整治“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曝光。

 

 

                       中共抚顺市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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