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

关于春节期间廉洁安全过节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8-02-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室、所:

   春节将至,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院班子聚焦重点节日、重要问题,强化日常执纪监督,落实中共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与此同时,加强单位春节假期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盯春节节点,严防“四风”反弹。各室、所要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要求。领导班子、各处、所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严格管好队伍。

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超标准公务接待、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二、严格执行值班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认真落实院班子春节期间在岗带班、处室春节期间轮流值班制度。中层及以上干部离开本市须向分管院长报备。

三、多种方式并举增强监督合力。我院将运用党内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各室、所要在抓好教育的基础上,搞好自查自纠,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四、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提高认识,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公车的性能良好。春节期间一律封存停驶,严格履行审批使用手续。

五、各室、所在春节假期之前,务必做好安全防火、用电设施检查,提高安全防范意思。注意关闭处室内的电源、门窗设备以及注意排查走廊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小太阳、电热垫等加热设备,做好春节假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另外,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春节期间,以雪为令。如遇大雪,请各处室安排人员及时到单位做好除雪工作。

 

附:关于成立抚顺市社会科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顺市社会科学院

                                 2018213